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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经贸委关于下达2003年度全省工程技术工艺美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06 生效日期: 2003-06-06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经贸委
发布文号: 黑经贸人事发[2003]262号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3]46号)精神,为做好2003年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3年全省工程技术、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和评审工作,按黑人发[2003]46号文件执行。
  二、今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截止到8月31日,凡在这个时间前达到退休年龄(延聘人员除外)或任职时间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申报。
  三、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从今年开始
  (一)省内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均两年内有效;
  (二)对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和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可免于计算机考试;
  (三)只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即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呈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二)《2003年申报工程技术(工艺美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有效的毕业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贴有2002年度验讫)、全民事业单位提交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后续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继续教育证书》;
  (四)有效的外语、计算机成绩单;
  (五)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流动人员、集体事业单位人员的资格《审查表》;
  (六)《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教材、业绩成果证书等。
  (七)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41号文件)规定,收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200元。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呈报的材料要规范、齐全,《评审表》和《一览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五、呈报材料要求、时间、地点、及联系方法:
  (一)各单位要统一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信息软盘(采集信息要齐全,不能漏项),并打印上报《黑龙江省工程技术(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二)呈报时间:2003年9月1日至9月14日。
  (三)呈报地点:省经贸委人事处(动力区和平路76号302室)。
  (四)联系电话:2632141 2632134
  (五)联系人:刘语谚 张遵义
  (六)2003年工程技术专业(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宜(包括破格人员答辩时间、地点、评审结果, 返材料、《评审表》时间等)将在省经贸委网站上公布,网址:www.hletc.gov.cn。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有秩进行,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领取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略)
  2、2003年申报工程技术(工艺美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略)
  3、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略)
  4、流动人员审查表(略)
  5、集体人员审查表(略)
  6、申报材料目录(略)
  7、黑龙江省工程技术(工艺美术)专业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略)
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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