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03]62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总体目标和开展10项利民行动、办好33件实事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各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政府职能、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负总责。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及急盼解决的问题,定期到信访电话室接听群众电话,倾听群众的反映。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信访电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对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部门报送的各类情况,各级政府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及时批办,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要积极为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畅通行政首长信访电话的服务渠道。各级政府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受话容量,保证群众来电的接通率。有条件的地市和单位要开通自动声讯服务受理系统,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咨询政策性问题的需要,确保群众每个来电都能得到受理。要将行政首长信访电话纳入常用便民服务电话网络,信访电话号码不规范的地市、县(市、区),年底热一律使用规范的信访电话号码(长途区号+12345)。要通过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布行政首长信访电话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处理问题时限及其他便民措施,提高信访电话的覆盖面。
三、进一步加大处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处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对属于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要直接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要依法分流归口,促使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属于超级上访的,地市一级的查办处理率要达到30%,县(市、区)一级要达到60%,坚决防止层层下转、互相推诿现象的发生。基层单位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指定专人认真调查处理,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核上报结案材料;对交办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查办。各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机构要加大调查核实工作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影响面较大的案件要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现场调查,直接查处。
四、加强网络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部门要加强管理,建立目标管理考评制度。要尽快建立起由各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机构要定期对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在公开承诺时间内无人值机、服务态度不好、答复不准确等情况要进行通报。加强回访核实工作,对基层报送的结案材料要逐件进行核实,发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群众来电涉及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要立即答复群众;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事项要指定牵头部门、落实专人催办并规定解决时限。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处理群众来电的效率,县以上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部门要在2004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实现网上传输信息。省长信访电话办公室将在适当时机对各地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队伍建设。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机构是代表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处理信访电话、办理群众信访事项的职能部门。各级政府要配齐配强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人员,要选调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同志从事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行。要提高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关心他们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把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队伍塑造成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务实高效的战斗集体,为高质量完成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