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九府厅发[2003]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迅速发展,截止今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望突破120万千瓦,其中,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3900台,联合收割机400多台,抛秧直播机1000余台,机动植保机械3万余台,耕整排灌等各类农机具6万多台套。这些农业机械为我市今年抗击“非典”和抵御今年特大旱灾对农业的影响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必须看到,在农业机械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机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凸现出来。为做好农机安全工作,现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01)75号)和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履行农机安全职责、强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03)127号)文件要求,就加强我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能
农机监理是农机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农机管理工作,对提高农业机械的完好率、降低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农业的安全生产和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加速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机生产作业安全,要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要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明确农机安全监理的法律地位,为农机安全监理创造更好的执法环境。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能,做好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工作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核发驾驶(操作)证和年度审验工作,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
二、严格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的《岗位规范》的要求,严格办证程序,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江西省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江西省拖拉机变型运输机通用技术条件》;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机制,重点检查非法拼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违章行为。要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排除事故隐患,各级政府要督促和检查、农机管理部门执行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重大农机安全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预防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转变作风,增强为农服务意识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管理教育,要结合农时季节,采取送技下乡和农机作业现场等形式,强化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他们学技术,学安全作业常识和道路交通法规,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刚刚颁布的《道路安全交通法》。要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和其它农机作业现场进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上门服务,认真落实《江西省农机监理十条便民服务措施》和《江西省农机监理行为规范》,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农民群众,维护农机监理良好形象。
四、加强建设,努力提高农机监理执法水平
当前,要进一步完善农机监理队伍的建制,从组织上保证法规贯彻实施,保障农机监理机构独立完整行使农机监理职责。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推广农机监理政务公开制度,农机监理规费要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分步骤有计划地配备交通、通讯、安全技术检测、农机事故勘察处理等技术装备,改善农机监理服务手段,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