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建安[2004]22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公用局),房产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2004年5月8日,哈市新发建筑公司施工哈师大江北新校区步道板工程时,拆扒完排水井高出步道板部分后未设置围栏和警灯只安排人员当夜值班。当晚值班人员擅自离开,学生袁博不慎落入井中,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再次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新闻媒体对井盖问题进行了追踪报道,新晚报发表了夜查“问题井盖”的文章,以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
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市政主管部门和各业主单位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省建设厅决定继续加强集中专项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管道井盖工作: 1、严格落实张左己省长、付晓光副省长的批示,按照黑建城[2004]16号文件要求,本着为人民群众生命负责的态度,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管道井盖的专项整治力度,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按照黑建安[2004]9号文件的要求,各地市建设、市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管道井盖采取地毯式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更换;要建立地下管道井施工和维修期的防护和监管制度,把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到每个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特别要注意一、二、三类街道、公园等人流拥挤的地区。同时,对各住宅小区和校园也要开会布置排查,加大力度,不留死角。今后再发生类似事故,要同时追查施工、业主、建设监管部门责任。
3、各城市的该项整治工作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政部门、城管监查部门,明确分工责任,开展工作,城市道路路政管理部门和热、电、水、煤气、通讯、排水等专业部门都要全力参与,要建立健全各阶各级巡查、检修、警示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执法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增强管理的严肃性。
4、各地市要建立井盖险情举报监管机制,设立井盖缺损、施工井无安全警界的举报电话,举报受理监查单位。大力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及时举报市政设施的危险因素。市政部门要设专门机构、人员,一天24小时接受举报,处理监管全社会各区域、各单位井盖险情和其它市政设施险情。
5、全省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市政部门参与要与5月底将开展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和进展情况向省建设厅作出专题汇报。责成哈尔滨市建设局将两次井盖伤人事故处理及专项整治措施向省建设厅和省政府督察室写出专题报告。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