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中府[2000]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经市文物部门复核和市政府审批,确定我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现通告如下:
一、列入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郑观应故居:位于三乡镇雍陌村。建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郑观应是中国近代著名的实业家和资产阶级维新思想家。
(二)程君海故居(又称师傅遗居):位于南朗镇新填地街,建于清代。程君海是孙中山先生少年时的老师。
(三)陈氏宗祠:位于南朗镇榄边茶东村。始建于明末,清康熙甲戌(1694年)重建。
(四)孙达成墓:位于南朗翠亨村犁头尖山山脚。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1926年重修。孙达成是孙中山先生之父。
(五)陆皓东墓(又称陆皓东坟场):位于南朗翠亨村犁头尖山山腰,建于1937年。陆皓东被孙中山先生誉为:'为共和革命牺牲之第一人'。
(六)孙寿屏墓:位于南朗翠亨村犁头尖山山腰,建于1933年。孙寿屏是孙中山先生的大哥。
(七)孙昌墓:位于南朗翠亨村犁头尖山山腰,建于1933年,孙中山先生为其题写'为国捐躯'。
(八)魏邦平故居:位于古镇海洲麒麟村,始建于清光绪甲午(1894年),1933年增建仿日式寓所。魏邦平在辛亥革命时任陆军司令。
(九)杨仙逸墓:位于东区紫马岭公园内,建于1927年,1981年重修。杨仙逸被孙中山先生誉为'空军之父'。
(十)马公纪念堂(又称一言堂):位于南区沙涌村,始建于1933年。为先施公司创始人马应彪所建。
(十一)沛勋堂:位于南区竹秀园村,始建于1932年。为永安公司创始人郭乐、郭泉、郭顺兄弟所建。
(十二)烟洲书院:位于西区长洲村,建于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
(十三)冯氏宗祠:位于南朗翠亨村,建于清代。是孙中山先生少年时期读书的地方。
二、保护措施
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由中山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要认真协助做好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文物现状和破坏建筑物。凡使用古建筑和文物的单位,要负责维护和保养,不得损坏、改建、添建或拆除;需要搬迁时,要服从安排。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处理。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