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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447等专线公共中小巴票价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6 生效日期: 2001-01-16
发布部门: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价函[2001]12号
市中南巴士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申请447、483、502、542专线小巴票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447专线(东湖汽车站至下梅林,18.5公里)、542专线(东湖汽车站至坂田四季花城,21公里)实行一票制收费,每人次3.00元。483专线(东湖汽车站至蛇口港,36公里)、502专线(木棉湾村至科技园南区,28公里)实行分段收费,分段收费的线路站段划分和具体票价详见附表。
二、以上票价已含公路客运附加及燃料附加费、路桥费和“过关费”等。空调车不开空调时,应按普通车票价标准收费。
三、成人及身高1.40米以上的儿童购买全票;1.10米至1.40米的儿童按全票的半价计费;1.10米以下儿童免费。
四、旅客携带重量在20公斤或体积在0.2立方米/件以内的行李(含20公斤或体积0.2立方米),免收行李费,超过的收取与旅客相同票价的行李费。
五、以上规定自2001年1月20日起执行。请接文后10日内到我局申请变更《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附:483、502专线空调中小巴票价表(略)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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