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价函[2001]144号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开通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号码的通知》(计办价检[2001]239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为国家计委核配12358电话号码的函》(信部电函[2001]80号)精神,经商中国电信集团广东省电信公司,定于2001年4月28日在我省开通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358统一价格举报电话开通至地级市。受码号资源限制,广州市的举报电话暂与省局合并,待建立语音平台后再单设。
二、各市物价局接文后,应尽快与当地电信公司联系新装举报电话事宜,每个市配置电话线2条,原投诉电话号码仍保留。各县区的举报电话应继续发挥作用。
三、各市价格举报中心应落实接听电话人员、电话设备、值班制度以及受理举报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接听电话注意态度和蔼、用语文明。
四、各市物价局在电话开通前后,应组织有关宣传活动。主要的宣传资料由省局统一印制,各市可酌情增加内容。
12358举报电话是政府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新尝试。各地应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落实措施。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价格举报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