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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顺德市物价局关于出租小汽车运价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1 生效日期: 2001-06-21
发布部门: 广东省顺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顺价字[2001]74号
顺德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核定顺德市捷达出租小汽车运价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2001年新增200辆捷达出租小汽车运价收费,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8公里内收费标准:起程2公里5元,每超过1公里收费2元,开始计费每公里跳表4次,每次0.25公里0.5元;
  二、超出8公里后收费标准:在原每公里2元基础上加收50%回空费,由计费器自动计收。
  三、候车费(含延滞费)每小时20元,每3分钟跳表1次1元;
  四、夜间由22:00时至次日6:00时每公里加收10%;
  五、车辆过桥(渡)费用由乘客支付,单程车次回程过桥(渡)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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