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调整省经贸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2002-08-20 生效日期: 2002-08-20
发布部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粤经贸法规[2002]38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经贸局(经委、商业局)、直属单位:
  《广东省经贸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已施行了一年多时间,作为其配套文件之一的《广东省经贸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一览表》同时颁布实施。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我国入世后,许多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进行了调整,一些做了修订,一些被废止或宣布失效,同时又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实施。二是委机关处室进行了两次调整,撤并了6个行业处室,成立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对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调整。现将重新修订的《广东省经贸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二年八月二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