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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参麦注射液等药品价格管理权限和具体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2-25 生效日期: 2000-03-10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工[2000]66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
  按照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的重要程度、产销情况以及同类药品省外的价格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麦注射液等药品以及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亚叶酸钙、浙江大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毒口服液药品,列入省物价局管理,并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药品价格水平,核定价格。具体品种和价格水平如下:
  以上价格自2000年3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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