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民福[2003]7号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民政局、文明办: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做好今年4月的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发展,开创“十五”期间我省殡葬工作的新局面,并确保2003年取得阶段性殡改成果,现就做好2003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一项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2003年是全面落实省政府《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对全面完成省“十五”计划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通过这次殡改宣传月的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2003年全省火化率达100%和全面完成全省“三道两区”清理乱葬坟墓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省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各级民政部门、文明办一定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精力,加强领导,在4月份的殡改宣传月活动中抓出成效。
二、宣传主题,突出重点。今年宣传月的主题是:“树立丧事新办新风尚,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宣传的重点:一是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殡葬改革工作,确保我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各项任务的完成;二是围绕2003年全面完成清理“三道两区”乱葬坟专项工作,突出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各地的清坟还地于民,清坟绿化等规划与措施;三是继续宣传“骨灰植树(骨灰散撒),回归大自然”的做法和作用;四是各地应加大殡葬改革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促进各地殡葬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三、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各地应持之恒继续组织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文明办要主动争取新闻单位的支持,利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利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各种会议场合,利用墙报、标语、巡回宣传车等阵地和形式,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省政府《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为开展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参与葬法与葬礼改革,特别注重做好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农民的殡葬改革宣传,发动他们自觉地、积极地参与以清坟为主要内容的殡改“第二战役”。
四、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级民政部门、文明办要共同对殡改宣传工作负起责任,指定专人抓好这项工作。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殡葬改革的情况、问题和建议,争取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牵头,对今年的殡改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研究与部署。文明办要积极配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顺利进行。各级殡葬协会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月活动。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