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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查有无库存吉林省英平药业非法制剂等假药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9 生效日期: 2003-04-29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药监稽[2003]7号

市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
  我局接到省药监局“关于查处吉林省长春英平药业异地销售医院制剂等事宜的函”(药监稽函(2003)40号),现将需查处的药物品种及其批号公布如下:
  一、吉林省长春英平药业先后以长春英平药业类风湿医院制剂号、“空制流字-XXXX号”配制并在异地销售的医院制剂。

  二、广西东兰制药厂生产的钩藤片除19991110、20000703、20000928、20001114、20010108此五个生产批号外,其余均属假冒。

  三、西安八达科研制药厂生产的“银屑敌胶囊”未经批准,擅自添加处方外成分,标示为020302、020502、020301、021002、021001、020501、020201、020603、020701九个批号的药品。
  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我局将组织监督检查。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力量对库存进行自查,发现有上述非法生产的药品或制剂,就地封存,并及时与我局联系。特区内单位报我局稽查大队,宝安、龙岗两区所在单位分别报我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
  不管检查中有否发现上述药品,各单位务必于5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届时,我局将进行监督抽查,抽查中如发现有瞒报、或不按要求执行自查、封存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对相关单位从严处理;若不按要求回复自查情况的,一经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稽查大队联系人:董姗
  电话:83549244
  传真:83549247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7024号鲁班大厦20楼
  宝安分局联系人:邓义民
  电话:27755993
  传真:27756054
  地址:宝安6区前进一路前巷46号经发大厦17楼
  龙岗分局联系人:钟燕军
  电话:28929351
  传真:28929361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劳保大厦8楼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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