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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7个部门〈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12 生效日期: 2000-06-12
发布部门: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委办[2000]42号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教育厅等7个部门〈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邓小平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战略思想,面向新世纪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西部大开发,教育是基础,根本在人才。启动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织部分,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我省学校对口支援四川省学校的工作,确保任务的完成,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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