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价费[2000]240号
各市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省保密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建市(地)党政专用电信网的通知》(省委办(1998)26号)文件有关精神,经与有关单位研究,现就全省党政二级专用电话网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装机的党政二级专用电话网用户每号收取电话初装费700元,装移机工料费按普通电话标准执行,即每号100元。对现已装机的党政二级专用电话网用户,不收取上述费用。
二、党政二级专网电话用户的月租费采取包月制的方式计算,月租费标准为每号30元,不另收本地和长途电话费。
三、本通知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