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岱山县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04 生效日期: 2000-07-04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费[2000]289号
岱山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标准的请示》(岱价(2000)30号)收悉,鉴于你县有线电视网与省有线电视网实行联网,并经过一定时间试运行的实际,经研究,同意你县与省有线电视网实行联网的用户的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标准自2000年7月1日起调整为每户每月12元。未联网用户收费标准不变。收费标准调整后增收的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的使用管理,按浙价费(1997)65号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