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甬党[2000]27号
为了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 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 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1、切实提高对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干部离退休制度,是党和国家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老干部工作,对于保证干部队伍新老交替的顺利进行,使各级组织充满生机与活力,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老干部是党和国家宝贵财富,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应尽的政治责任。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广大老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要看到,老干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老干部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有的政治、生活待遇还没有很好落实。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树立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道德风范,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
2、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副职和职能部门具体 负责,切实抓好落实。各级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部署、综合协调的职责,认真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办法,当好党委和政 府的参谋;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宣传、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老干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3、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听取离退休干部工 作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老干部工作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各地、各部门领导 干部要加强与老干部的联系,经常深入到老干部中了解情况,加强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听取老干部的反映和意见,帮助解决老干部生活中的具体问题。逢年过节或老干部家庭遇 到特殊困难的都要走访慰问。市委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老干部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有重点的考核检查,重点检查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视程度、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活动场所建设等情况,及时总结通报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通过表 彰先进,树立典型,批评后进等有效形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认真落实政治待遇,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支部建设
4、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经常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部门为单位办好老干部阅文室,建立老干部定期阅文制度。当前要着重组织老同志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文件,引导老干部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更加自觉地关心、支持和参与改革,支持在职干部的工作,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坚持对离退休干部 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教育,进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使他们能积极抵制形 形色色的唯心主义的影响,保持健康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定期举办读书班、培训班,对老干部进行思想和理论教育。市委每年组织副局以上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班。各县(市)区和市级部委办局(国有控股公司)也应每年举办类似的老干部学习班。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定期给老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等。
5、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各级党委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整体规划和“双争”目标体系,经常研究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并在组织活动的场地、经费、学习资料等方面给予保证。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由各级机关党(工)委管理,所在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指导。重视选配好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坚持每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针对部分老同志高龄、多病、行动不便等情况,采取切合实际、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保证他们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从明年1月1日起,按党员老干部党费上缴额的50%的比例返还给党支部,用于支部活动。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缴纳党费,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 离退休干部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个人重大情况,用《党章》规范自身的言行。
6、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老同志的特点,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注意运用老同志中的先进典型来做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离退休干部之间通过谈心等多种形式,开展思想互助;注意发挥老干部党支部在做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独特作用。要把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对于老同志生活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满腔热情地帮助解决,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和爱护。
三、切实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
7、认真落实各项生活待遇政策和规定。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老干部生活待遇的各项政策,凡符合政策规定并有条件解决的问题,都必须及时解决。在住房改革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离休干部特别是企业离休干部的住房货币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在进行工资、医疗等项制度改革时,要充分考虑老干部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安排。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强,逐步改善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对孤寡病残退休干部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在解决老干部生活待遇时,要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规定,地方和部门、单位为老干部办好事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相互攀比。
8、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 离退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企业离休干部“两费”的管理,要及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市、县(市)区在实施企业改制时,要一次性提留或提取离休干部 的非统筹部分经费。事业单位在深化改革中,要参照企业离休干部“两费”统筹的办法,搞好离休干部的”两费”统筹工作,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两费”保障机制。
9、坚持和完善医疗保健制度和社会优待服务。积极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坚持每年 健康检查制度,经常了解和及时掌握老干部健康状况。为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选择一 个条件较好的单位作为我市离休干部疗养基地,按有关规定组织离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休养。市级机关建立退休干部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制度。对长期患病、退休早、工资低、个人负担医药费较多的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助。修改和制订为离休干 部提供优惠服务的若干规定,继续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各项社会优待 服务。
四、重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
10、鼓励和支持离退休干部 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按照“自愿量力、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原则,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和各自特长,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经常听取老同志的意见,便于他们为改革和发展献计 出力。对有技术专长的离退休干部,支持他们在科研开发、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领域发 挥作用。鼓励居住在农村的离退休干部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等方面 做贡献。对发挥作用做出突出成绩的离退休干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1、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老干部的政治优势,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宣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更多的老同志特别是人数日益增加、年龄相对较轻的退休老同志积极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事业,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和艰苦奋斗教育,发挥他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支持老同志参与党的建设、反腐倡廉、行风监督等方面工作及社会公益活动。选派身体健康、政治强的老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视工作,积极发挥老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五、完善离退休干部管理体制,加强管理服务工作
12、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管理体制。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原则,坚持和完善现有的离休干部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管理责任。对退休干部的管理,市人事局要承担全市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职能。在宏观政策指导下,市委老干部局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市人事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退休干部的管理。鼓励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探索退休干部管理形式。已经实行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统一由老干部局管理的可继续试行。不管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搞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3、妥善做好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改制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老干部管理服务不断线。努力探索落实改制企业老干部各项待遇的有效办法,逐步建立老干部管理服务的新机制,为国企改革创造有利的环境。事业单位在深化改革过程中,要积极探索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的新办法、新途径,更好地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市人事局、劳动局、老干部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在条件成熟时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14、发挥社区在老干部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针对老同志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依托社区资源为老干部管理服务的新途径,充分利用社区的家政服务中心、医疗保健中心和文化中心等资源优势,优先为老同志提供文化娱乐服务和生活医疗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在老干部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依托社区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必须坚持原单位管理服务不变,原享受政治、生活待遇不变的原则,使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尊重老同志的意愿,搞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六、积极组织开展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重视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
15、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就地的原则,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科学、健康并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健身活动,丰富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学、乐、为、教”相结合的办学宗旨,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好老年大学。
16、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使老年大学的办学规模、教学场所、保障条件与老年人口逐年增加以及老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相适应。离休干部活动室,有条件的应向退休干部开放;已经建立的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要管好用好,充分发挥其多功能作用;退休干部还没有活动场所的,要适当安排,统筹解决。各地可以试办有助于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托老院”。
七、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
17、健全机构,落实编制和经费。各 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老干部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切实加强乡镇和街道(社区)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保证老干部管理工作有更为坚实的组织基础。对老年大学、老干部 活动中心的经费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活动经费,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予以保证。
18、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者队伍建设。选配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好老干部工作专(兼)职干部。把政治素质好,对老干部有感情、有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安排到老干部工作岗位上,确保老干部工作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对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人员,要给予关心和爱护,并采取轮训、培训等办法,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
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