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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04 生效日期: 2001-06-04
发布部门: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杭国税外[2001]321号
各县(市)局,萧山、余杭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319号)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浙国税外[2001]85号)转发给你们,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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