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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2003年度统一计提呆账准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5 生效日期: 2004-01-15
发布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粤国税函[2004]20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关于统一计提贷款呆账准备金的申请报告》(广光银发[2003]381号)。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在2003年度统一计提呆账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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