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府办[2004]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经贸局《关于做好节约用电确保电力供应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做好节约用电确保电力供应的意见
为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在2004一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要求,维护电网安全运行,保证全社会安全、有序、高效用电,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在全市范围做好节约用电确保电力供应,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引导企业避峰生产
(一)凡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并实行两班生产的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在非错峰轮休日,要提前一小时或一个半小时上下班,以避开用电高峰负荷。
(二)有条件的企业尽量安排在凌晨0时至早上8时开工生产,既可减少企业生产成本,又可削峰填谷。
二、淘汰用电设施,提高电力用户安全经济用电水平
(一)各电力用户应科学合理配置运行配电变压器容量,避免出现“小马拉大车”或“大马拉小车”等不安全、不经济的用电现象,以降低供电损耗,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二)新建、改建项目应使用新型高效节能型用电设备,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落后产品(见附件),推广应用新型节电的配电变压器。
(三)坚决取缔各种非法小型冶炼厂、制砖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三、建立重点耗能企业的节电管理责任制
用电负荷500千瓦及以上或年耗电量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单位,要建立节电管理责任制,切实贯彻落实有关节电的政策。要按国家规定进行电平衡测试,制订节电规划和降耗目标,积极采取节电措施,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四、合理使用空调,降低空调用电负荷
(一)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及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维护、清洗,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二)全市所有用户的空调温度设定在24℃一26℃之间,以减少电力消耗。
(三)鼓励新建项目的中央空调系统采用蓄冰空调、燃气空调。
五、调整公共照明时间,降低路灯及景观照明系统的电力消耗
(一)市政管理部门、各大酒店、娱乐场所、商场、各物业管理公司分别负责对所属路灯、广场、霓虹灯、射灯及物业公共照明系统的无功补偿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提高系统用电的功率因素。
(二)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按照夏季晚7时以后开启,秋季晚6时以后开启的原则,及时调整路灯使用的时间,。
(三)用电高峰期间,晚上7时至10时半所有道路的路灯实行单侧开启或间隔开启。
(四)除节日外,全市各镇区灯光夜景工程每周只在星期五、六晚7时至晚10时半开启。
(五)各大酒店、娱乐场所、商场、及其它物业用于公共照明的霓虹灯、射灯等,在晚上7时至10时半实行部分关停。
六、加强节电宣传,增强节电意识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节约用电,加强办公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做到人走机停,人走灯闭。
(二)鼓励居民使用节电产品,养成节电良好习惯,家用电器不用时不要置于待机状态,要彻底关闭电源,避免浪费电力。
(三)有关部门和各镇区要加大节电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和多种宣传活动大力普及节电知识,引导居民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让节电意识深入人心,防止一切浪费电力行为。
七、加强节电工作监督
市经贸局、东莞供电分公司负责全市节电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各镇区经贸办、供电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用电单位节电措施的落实工作,对不采取节电措施造成严重浪费电力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摘录)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摘录)
一、第一批(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6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一)有化学制浆车间、年产5000吨以下的造纸厂(淘汰期限:1999年)
(二)无合法资源配置,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原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安全环保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淘汰期限:1999年)
(三)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淘汰期限:2000年)
(四)土法炼油(淘汰期限:1999年)
(五)1800KVA(含)以下冶炼铁合金电炉(淘汰期限:2000年)
(六)60KA以下铝自焙电解槽(淘汰期限:2000年)
(七)“二人转”式有色金属轧机(淘汰期限:2000年)
二、第二批(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6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一)年产70万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生产线(淘汰期限:2000年)
(二)年产20万件以下低档卫生瓷生产线(淘汰期限:2000年)
(三)单相电度表:DD1、DD5、DD5-2、DD5-6、DD9、DD10、DD12、DD14、DD15、DD17、DD20、DD28 (淘汰期限:2000年)
(四)刀开关: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淘汰期限:2000年)
三、第三批(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2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一)含氰电 (淘汰期限:2003年)
(二)DDZ-I型电动单元组合仪表(淘汰期限: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