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纳税人购领发票,规范发票管理,保证发票的供应,凡使用以下属标兵单位在11月底前将2002年的发票使用计划数(书面形式)报地税征管分局办税服务厅9号窗口。
1、浙江杭州文化体育专用发票。
2、杭州教育劳务统一发票。
3、浙江杭州地方税务局公路客运包车专用发票。
4、公路汽车定额西湖一日游。
5、浙江公路零担货运专用发票(电脑六联)。
6、浙江省公路集装箱专用发票(六联)。
7、浙江省铁路延伸货运专用发票(电脑六联)。
8、浙江杭州农业产品自产自销专用发票。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