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价字费[2000]143号
成都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成都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拟定我市城区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请你们组织实施。 一、同意成都市经济适用房分为五个价区(府南河内侧地区为一类价区;府南河至一环路之间地区为二类价区;一环路至二环路之间地区为三类价区;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为四类价区;三环路外侧地区为五类价区)。
二、成都市2000年-2001年城区经济适用房(砖混结构)分区指导价为:一类价区每平方米1800-2200元;二类价区每平方米1600-2000元;三类价区每平方米1500-1800元;四类价区每平方米1200-1600元;五类价区每平方米980元-1400元。
三、经济适用住房按建设项目实施定价销售。由开发企业根据省物价局、省建委川价字费(1999)117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在以上规定幅度内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