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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27 生效日期: 2002-04-27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文号: 浙通信[2002]21号、浙价服[2002]133号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浙江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备“如意邮箱”业务资费标准的函》(中国联通浙函[2001]0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上报的资费标准,准予备案。
  “如意邮箱”的资费标准为:邮箱使用费(含邮件到达短消息通知服务包月费)六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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