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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1 生效日期: 2001-09-21
发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1]1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拟定的《关于做好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做好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全市第五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将于2001年年底前后任期届满,今冬明春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进行过村级区划调整的村委会,9月份前后应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服务和服从于做大做强郊县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这一工作中心,更好地促进我市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换届选举的时间和步骤: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和步骤相对集中和统一,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缩短换届选举的时间。具体时间和步骤安排如下:9月份召开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10月份各区县、乡镇完成换届选举的工作部署;11月份进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工作;2002年1月底前选出新一届村委会,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 
  调整合并后的村,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1、要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所具有的重要意义,重点讲清《村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中新的规定内容,并根据选举不同阶段的要求,学习宣传的内容有所侧重,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真正了解《村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的精神实质,掌握村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操作程序,增强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从而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2、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是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选民登记和核对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登记站登记。要认真执行《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因为婚嫁、征地等原因户籍不在本村,但生产、生活在本村并履行村民义务的公民,提交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进行选民登记,但不得在户籍所在地重复登记。”要针对目前外出打工、经商人口增多、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的情况,过细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3、要坚持直接选举的原则。实行直接选举是村委会选举的一项重要原则。在选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投票选举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事,切实尊重大多数村民的选择,把村民当家作主的意志贯穿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始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扰选举工作,侵犯村民民主选举权利。 
  4、要坚持差额选举和召开大会集中进行投票选举的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差额选举。要认真执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大会集中进行投票选举的规定,组织绝大多数村民参加选举大会投票,大会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独立填写选票,选举结束后,当场开封票箱,核对票数,并当众唱票、监票、计票,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 
  5、要妥善处理好村级财务和资产问题。结合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原有村调整合并的,要清理帐目和债权债务,保证集体财产安全完整,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清资理财工作要有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参加,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三、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换届选举是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选举,也是在我市村级区域调整合并以及农村实行税费改革的情况下进行的,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此,各地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一定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各区县要依据有关选举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县区、乡镇要成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区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工包片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乡镇领导要蹲点包村,具体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还要建立一支选举工作人员队伍,并搞好业务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指导工作。 
  2、要加大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监督力度。在工作中,要加强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规范运作。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格执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违反村委会选举法律法规的做法和行为。对擅自调整、变更村委会候选人,指定、委派、撤换、调整村委会成员等违法行为的,要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纪律处分;对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等违法行为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监督指导不力未及时完成任务、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理不力不及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市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3、要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乡镇按本乡镇总人口每人0.15元、区县按本区县总人口每人0.05元的标准,编造选举工作经费,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等。 
  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区县民政部门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于2002年2月上旬将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 
 
 
市民政局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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