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政字[2006]26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要求,现将省辖海河流域治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治污项目进展情况
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共确定我省治污项目62个,目前已建成50个,在建12个,项目完成率为80.6%。其中,城市污水处理项目20个,已完成13个,在建7个;工业治理项目23个,已全部完成;流域综合治理项目7个,已完成4个,在建3个;饮水工程3个,已完成2个,在建1个;能力建设项目9个,已完成8个,在建1个。各市项目建成率分别为济南100%、滨州86.7%、聊城85.0%、德州73.1%。
二、水质状况
2006年1-9月份,省辖海河流域27个监测断面均为劣Ⅴ类水质。其中COD月均浓度最高的5个断面有马颊河张习桥(272.8毫克/升)、徒骇河前油坊(247.0毫克/升)、马颊河董姑桥(201.2毫克/升)、卫运河油坊桥(196.6毫克/升)、马颊河胜利桥(178.1毫克/升)。氨氮月均浓度最高的5个断面有徒骇河前油坊(33.7毫克/升)、卫运河第三店(24.4毫克/升)、徒骇河夏口(14.9毫克/升)、岔河田垄庄(14.0毫克/升)、六五河牛角峪(12.0毫克/升)。
从当前情况看,海河流域已经成为我省水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切实增强治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期完成治污任务”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扎扎实实推进治污工作,力争使辖区水环境质量在较短时间内有明显改善。
附件:山东省列入国家《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