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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市民信箱电子工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09 生效日期: 2006-10-0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6]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创新行政管理服务方式,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政务内网、电子公务平台、区县和部门局域网、政府互联网站群等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更好地实践以人为本的理念,市政府决定建设南京市市民信箱电子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市民信箱电子工程是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建设的实名制大型电子邮件系统,是政府系统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具有权威性、公益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特点。市政府免费为普通市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和公务员开设与其真实身份相对应的互联网电子邮箱,通过邮箱免费为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各类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服务。
  市民信箱电子工程采用联办方式建设,由市政府办公厅主办,南京电信公司合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共同提供信息和服务支撑。
  市民信箱电子工程一期的建设目标是开通30万个免费信箱,推出个人、法人、公务员三类信箱以及五大服务功能:
  一是定制信息服务功能。推送与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个性化信息。
  二是政务信息服务功能。提供政务公开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和消费引导信息。
  三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支持市民在线提交办事申请,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到市民信箱。
  四是政府与公众互动服务功能。通过市民信箱,宣传、解读最新政策,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广泛听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
  五是咨询投诉服务功能。

  二、内容保障
  办好市民信箱,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本职工作。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市民信箱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做好保障工作。
  (一)市民信箱首批推出20项个性化信息服务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保障:
  1、个人和单位养老保险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劳动保障局);
  2、个人和单位医疗保险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劳动保障局);
  3、个人和单位失业保险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劳动保障局);
  4、单位工伤保险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劳动保障局);
  5、单位生育保险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劳动保障局);
  6、个人退休养老金账户信息查询(市劳动保障局);
  7、个人低保账户信息查询(市民政局);
  8、个人和单位水费账单(市市政公用局);
  9、个人和单位天然气费账单(市市政公用局);
  10、个人和单位煤气费账单(市市政公用局);
  11、个人交通违法、违章记录及罚款缴纳记录(市公安局);
  12、个人和单位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宽带使用费账单(市广电局);
  13、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4、商业银行信用卡对账单(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15、个人和单位电费月账单(南京供电公司);
  16、个人和单位固定电话费月账单(南京电信公司);
  17、个人和单位小灵通话费月账单(南京电信公司);
  18、个人和单位宽带网络、ADSL租费月账单(南京电信公司);
  19、个人和单位移动电话月账单(南京移动公司);
  20、个人和单位移动电话月账单(南京联通公司)。
  政府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实名制市民信箱,不断推出更多的个性化服务项目,满足市民的需要。
  (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要主动向市民信箱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供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订阅。
  (三)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实名制信箱的条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网上办事业务。已经具备网上办事能力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市民信箱受理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可以在网上办理的办事项目。暂时不具备网上办事能力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推出网上办事服务。“网上政务大厅”运行的行政执法信息,非涉密、非敏感内容要通过市民信箱实时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和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在市民信箱开展在线交流、网上调查、网上征集、网上听证等互动活动。
  (五)市民信箱将建立覆盖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和直属单位的咨询投诉平台,对咨询投诉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统一监督。政府系统各互联网站要按照市民信箱电子工程建设的统一部署,做好衔接配合,建设好网上投诉咨询信箱,认真做好咨询投诉的办理工作。

  三、技术实现
  市民信箱系统通过中国南京网站在互联网显形,通过全市电子公务平台实现与各信息提供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换。信息交换采用XML规范,支持HTTP与FTP两种信息交换方式。HTTP为直接链接方式,信息提供单位必须与信箱用户建立信任关系,通过市民信箱访问部门信息原则上不需要二次身份验证,同时提供给市民的信息页面必须与市民信箱的页面风格一致。FTP方式需要各单位与市民信箱系统定期交换数据。具体参见附件《市民信箱系统数据交换设计方案》。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必须明确向市民信箱提供信息的交换方式,安排技术人员对网站页面进行调整或编写FTP方式下的数据提取和上传下载功能。

  四、信箱推广
  市民信箱推广工作以互联网宽带用户整体登记为主,南京电信宽带用户系统已经掌握的数据资料中,有关市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基本信息能够确保实名的,可直接发放市民信箱。同时通过南京电信公司营业网点,向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广发放。南京电信公司负责在各营业厅设立临时受理点,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受理非宽带用户的市民信箱登记申请;在鼓楼营业厅、云南路营业厅设立两个长期受理点,受理非宽带用户的市民信箱登记申请。
  各区县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负责集中受理本地区、本部门公务员信箱登记申请,统一到市政府办公厅办理。
  市属各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市民信箱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工作进度
  市民信箱电子工程定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开通使用,目前已完成系统程序开发工作,即将进入信息提供单位接入和联调阶段。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做好配合保障工作:
  10月15日前,各单位要确定数据交换方式和标准以及首批上网的服务项目,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在全市电子公务平台上制作了电子表格,各单位要及时填报。
  10月20日前,市民信箱系统与各信息提供单位联调。
  10月21日-10月30日,培训,部分单位试开通,系统试运行。
  11月1日-11月31日,系统试运行,全面开展市民信箱宣传和推广工作。
  12月1日,系统正式投入运行。

  六、组织领导
  市民信箱电子工程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南京电信公司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总体协调和建设推广工作;南京电信公司负责提供市民信箱基础邮件系统,开放必要接口,保证基础信箱安全稳定运行;中国南京网站负责做好与市民信箱的衔接。
  市民信箱电子工程设项目开发、协调保障、宣传推广三个工作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南京电信局、中国南京网站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抽调专人组成。项目开发组负责信箱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具体技术工作;协调保障组负责部门衔接、需求调研和信息采集等工作;宣传推广组负责信箱宣传和推广的组织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要把建设市民信箱电子工程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配置必要设备,全力以赴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信息处 沈小丰
  联系电话:83639385。

二○○六年十月九日


附件:《市民信箱系统数据交换设计方案》
  一、采用FTP数据交换方式:
  1、准备客户端计算机。建议各相关单位采用P4 2.0 CPU、512M内存、40G以上硬盘的计算机作为信息交换客户端机器,客户端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 XP/2000/2003,安装支持SSL/TLS协议的FTP工具(例如FlashFXP)。
  2、准备用于信息交换的网络环境。向市民信箱系统提供订阅信息的各单位必须通过全市政务网或互联网实现与系统应用服务器的信息交换。
  3、确定信息订阅的格式。提供订阅信息的各单位必须与市民信箱系统就以下交换的信息共同确定标准:市民订阅具体信息需要提供的数据、订阅信息的审核结果、提供给市民订阅信息的具体内容。
  4、提供订阅信息。提供订阅信息的各单位按照与市民信箱系统共同确定的标准,提取相关业务数据,并转换成XML格式后,以ZIP压缩文件的形式通过FTP上传至市民信箱数据交换中心。
  二、通过互联网提供数据查询方式:
  1、提供单位互联网查询的URL。
  2、确定单位互联网信息查询需要用户提供的查询条件,例如卡号、密码等。
  3、提供市民订阅信息审核结果返回URL及格式。
  4、确定通过互联网与市民信箱交换的格式。各相关单位必须与市民信箱系统就交换的内容确定标准:是否采用POST或GET方式,各参数的命名及数据类型,参数是否需要加密。
  5、提供界面统一的查询结果。提供订阅信息的各单位必须按照市民信箱系统信息查询的统一模板提供信息查询结果,数据展现方式必须符合市民信箱系统的统一要求。各相关单位须上报提供信息内容的格式和现有布局,经市民信箱系统的确定后对页面做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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