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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7 生效日期: 2003-07-07
发布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湖政办发[2003]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唐根耀
  副组长:方新旗
  成 员:严新华(市政府)
      陈亚明(市政府)
      唐建章(市国土资源局)
      孙阿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孔培康(市财政局)
      唐雄宝(市民政局)
      祝时伟(市建设局)
      叶 鸣(市监察局)
      山秋林(市公安局)
      毛千宏(市国土资源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内),毛千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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