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0]8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厅拟定的《陕西省2000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8月23日
陕西省2000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一、1999年全省社会经济状况分析
1999年,全省国民经济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增长速度持续增长,经济结构在发展中得到调整,经济运行质量有所提高,全省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487.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4%,连续4年高于全国平均增长幅度。全省职工货币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实际工资水平比上年增长8.2%。
1999年全省职工工资总额为236.3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6931元,比上年增长15%。
全省共安置15万下岗职工再就业,新安置10万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基本实现了目标任务。
与此同时,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还不明显,少数企业经营困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城镇群众收入增长不快,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就业矛盾突出。
二、2000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我们提供了加快发展的更为宽松、有利的条件。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预期全省经济将步入快速增长的轨道。
2000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预测如下:
1、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
2、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4、商品零售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持或略高于去年;
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增长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500元,增长10.9%。
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
三、2000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根据全省经济形势预测和全国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的调控目标确定为7-8%的情况,经测算,2000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确定为:
1、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力求达到3-5%。
2、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0%。
3、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9.0%。
4、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上年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一倍以上的企业,在执行当年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时,原则上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全国及全省范围的政策性调整工资除外)。企业因特殊原因确需突破基准线或上线的,必须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四、几点要求
1、各地市要按照全省工资调控目标,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目标,尽快制定下发本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全面落实全省2000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2、各地市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完善现行实施办法,提高执行工资指导线的准确性。
3、各地市、各部门要加强对工资指导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