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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1 生效日期: 2001-04-11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2001]26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核定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函》(陕建房发[2001]105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见本刊总第36期第23页)有关规定,经研究,你厅组织的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核定为每人20元,其考试、注册收费按计办价格(2000)829号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单位须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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