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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西安古城眼科医院档次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30 生效日期: 2001-05-30
发布部门: 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市价费发[2001]111号

西安古城眼科医院:


  你院《关于档次病房收费标准的申请》(西古医[2001]02号)收悉。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需求,你院投入资金对原有部分普通病房进行全面改造装修,设置了档次病房。根据省物价局、卫生厅、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6)65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其收费标准批复为下:

  一、单人间:每房面积为21.75Me2。设有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写字台、木沙发椅、茶几、床头柜、衣架、窗帘、席梦思床、双日光灯,且吊顶。其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床日60元。
  二、双人间:房间面积及设施装修同单人间。其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床日40元。
  三、三人间:每房面积为21.75Me2。设有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窗帘、床头柜、方凳、双日光灯,且吊顶。其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床日20元。
  以上自办理《特需医疗服务收费许可证》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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