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2001]48号
你公司转报的《陕西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调整门票价格的请示》(陕旅集团公司企字[2000]290号)收悉。为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及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考虑到该公司近年来财务运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将华清池的参观门票价格调整为40元/人(含梨园10元)参观内容包括华清池园内的所有景点、项目。
门票价格调整后,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按照《陕西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做好票制管理、明码标价及票价减免优惠等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调整后的门票价格自2001年7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