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华清池门票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2 生效日期: 2001-07-10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2001]48号

陕西旅游集团公司


  你公司转报的《陕西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调整门票价格的请示》(陕旅集团公司企字[2000]290号)收悉。为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及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考虑到该公司近年来财务运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将华清池的参观门票价格调整为40元/人(含梨园10元)参观内容包括华清池园内的所有景点、项目。
  门票价格调整后,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按照《陕西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做好票制管理、明码标价及票价减免优惠等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调整后的门票价格自2001年7月10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