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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整顿规范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九日
关于整顿规范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的意见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0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的实际,现就开展全市清理整顿汽车维修、汽车配件市场秩序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清理整顿的任务、目标和范围
清理和整顿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市政府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文件要求,针对我市汽车维修、汽车配件市场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打击假冒伪劣配件,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二级维护中出现的不正之风,狠刹漏项、减项的现象;对“路边店”实施长效管理,采取“堵”、“疏”相结合的办法,为经营者创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倡导合法、守法经营,扶优抵劣的经营风尚,以弘扬正气、规范市场。以质量管理为中心,建立与我市国民经济和运输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结构优化,专业分工明确,优质方便,健康有序的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服务体系。清理整顿的目标是: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力争用一段时间,使汽车维修、汽车配件市场秩序基本好转,政府对市场监管力度得到加强,全面提高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汽车维修和汽配市场。清理整顿的范围:全市辖区内所有汽车(摩托车)维修及配件经销业户。这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20个承担社会二级维护的厂家,20家承担道路运输的车队;西安汽配市场、重信、玉祥门、劳动路、万寿路5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配件销售市场;华瑞、西安摩托车城三个专业的摩托车配件销售市场;建华路、劳动南路、幸福路3个由业户自发形成的配件集散地;3个“马路市场”。
二、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二级强制维护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安全行驶。道路运输车辆实行二级强制维护制度管理,对保持车辆完好,减少车辆事故隐患,保障运输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意义,是维修质量管理的中心工作。因此,在这次整顿中,对运输业户及运输车队是否遵守国家对车辆合理使用、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进行抽查。对超期维护或不进行维护,未达到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合格标准的,不能参加道路运输,并按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从重处罚。同时对全市从事二级强制维护的企业进行资质和作业项目审核,重点是二级维护作业规范,作业项目及质量保证期制度等。对未按规定项目作业,漏项、少项,只收费不维护,重收费、轻维护的,坚决取消强保资格,并按《道路运输维护管理规定》予以处罚。要求承担二级强制维护的企业建立健全车辆维修合同制和质量保证期承诺,进一步推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维修制度,使全市运输车辆整体素质全面提高,真正使二级维护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健康轨道。
(二)以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促进全市汽车配件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市交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各自职责对汽配市场进行全面整顿,重点是对汽车、摩托车配件经销业户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行为、产品标识、配件质量等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配件登记证是否完备,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是否经营“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能否执行质量三包制度,是否明码标价等。
要以《西安市汽车(摩托车)配件经销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1999)178号)为依据,进行行业及地方法规、制度的宣传和贯彻。在汽车配件经销业户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质量意识教育,引导和教育业户树立法制观念,依照法规来管理和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这次整顿要针对我市汽车配件行业,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舆论的宣传力度,借助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的在几个主要市场和汽配业户集中的地段宣传市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文件精神,宣传有关的行业法规、政策。提高业户法律、质量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开展名优汽配产品宣传演示活动,帮助用户提高识别真假、优劣配件的能力和意识。继续在全市配件业户中开展“汽车、摩托车配件销售百店无假货”活动和“质量信得过”评比活动。同时,结合今年第七届汽车维修行业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对几个主要的汽车配件市场,采取边检查、边整顿、边规范的办法,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为原则,以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为目的,对不符合开业条件的,产品标识不全的,经营行为不规范的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较多的市场要进行重点整顿;对阻挠执法检查的现象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整治“路边店”。
近年来,在汽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的主旋律下,“路边店”扰乱着汽车维修市场的正常秩序。有些“路边店”不具备开业条件,无合法经营手续,无必要的维修设备和技术质量保证,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从业汽车维修,不仅埋下了质量隐患,而且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交通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国家标准(GB/T16739、1、2、3一1997),把好汽车维修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发放汽车维修行业许可证。同时在维修行业的网点布局上,一环以内不再审批新的汽车维修业户,二环以内维持现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数量,鼓励引导二类以上企业在二环以外建设发展。同时,要重点对全市三类维修业进行清理整顿。对于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从事机动车维修的“路边店”,由交通、工商、公安、市容分别按照各自职能进行清理取缔,屡禁不止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吊销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整顿汽车维修、汽车配件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张波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润昌、市交通局局长任文斌任副组长,成员为市交通局副局长张朝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任军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鹏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副局长张朝献兼任,成员为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张春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处长王东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所所长叶济坤、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邹鹏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01年8月至10月底前,在确保清理整顿收到实效的前提下,完成主要工作。清理整顿工作的总结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西安市关于整顿规范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方案
西安市交通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
西安市关于整顿规范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01)48号)的文件精神,改善我市的经营环境,现针对我市汽车维修、汽车配件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关于整顿规范全市汽车维修行业经济秩序工作的实施方案:
清理整顿工作的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0日一8月31日)
(一)以市政府转发市交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整顿规范全市汽车维修行业经济秩序的意见》为重点,做好舆论宣传,借助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的在几个主要市场和经营业户集中的地段进行宣传。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召开整顿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市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整顿、规范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认识这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市交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次整顿工作。
(三)交通局要集中力量对汽车维修、汽车配件业户进行宣传,市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文件精神,宣传有关的行业法规、政策。要求经营业户进行自查、自纠、自觉接受整顿和执法检查,提高法律、质量意识,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在经营业户中倡导合法、守法经营,提倡扶优抵劣的经营风尚,在全行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质量意识教育,引导和教育业户树立法制观念,依照法规来管理和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
二、整顿、规范的实施阶段(9月1日一9月30日)
(一)贯彻落实车辆二级维护制度,保证运行车辆的技术质量。道路运输车辆实行二级强制维护制度管理,对保持车辆完好,减少车辆的事故隐患,确保运输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经济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交通局主要负责这次二级强制维护的整顿规范工作,要采取边检查、边整顿、边规范的办法。在工作中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主要针对20家承担二级强制维护的厂家,20个承担道路运输的车队及明德门车站、城东客运站、城西客运站3个站点和西万路进行抽查,对未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超期或不进行维护,未达到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合格的,交通部门要从严查处。对全市承担二级强制维护的企业进行检查,未按规定项目作业、漏项、少项及只收费、不维护,重收费、轻维护的,坚决取消强保资格。并按《道路运输维护管理规定》予以查处。
(二)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治理“路边店”修车。
交通、工商、公安、市容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清理整治,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从事机动车维修的“路边店”。对问题较多的五条街道:昆明路、北马道巷、纬二十六街、环北路、环南路进行重点治理。
1.交通局、工商局负责对无证照从事机动车维修和超范围经营的非法经营活动坚决予以取缔,并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处罚。
2.公安、市容负责对占道从事机动车维修的“路边店”进行清理整治。
3.对屡禁不止的出店经营业户,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吊销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交通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从严控制新增业户的审批条件,同时在维修行业的网点布局上,一环以内不再审批新的汽车维修业户,二环以内维持现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数量,鼓励引导二类以上企业在二环以外建设发展。
(三)打击假冒伪劣配件,促进汽车配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主,交通局、工商局配合,共同展开这次打击假冒伪劣配件的工作。对不符合开业条件、产品标识不全、经营行为不规范的经销业户要求限期整改;对无证经销业户,责令其限期办证;对经销“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配件的要坚决予以没收,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有出现阻挠执法检查的现象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一10月20日)
整顿、规范工作结束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依据这次整顿规范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写出自查总结,同时将自查总结情况上报市政府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这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整顿规范工作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