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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地铁二号线观光票价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07 生效日期: 1999-07-07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经[1999]第193号
市市政局:
  你局沪市政计(1999)360号《关于地铁二号线观光票价定价的函》收悉。经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核定地铁二号线试运营期间观光票价为每票5元。
  观光票价执行日期自地铁二号线开通试运营起至2000年6月30日止。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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