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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承办陕西省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工作方案》(市安监字(2001)1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举办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是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广泛深入地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各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我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展览的筹备工作。市级新闻单位及其它新闻媒体对这次展览要及时报道,广为宣传。各区、县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参观展览,确保展览取得良好的效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承办陕西省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江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省政府决定在我市举办陕西省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现提出具体承办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进一步贯彻江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举办“陕西省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展览活动的组织机构
陕西省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由省经贸委、省科学技术协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办,西安市人民政府承办。
市政府成立承办陕西省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波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赵润昌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高连年担任。下设展览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展览的筹备、组织、接待、安全等工作。办公室设立两个工作小组:(1)展览组:具体安排馆内布展、讲解工作;负责参观单位的接待工作,开幕式的组织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巡回展成员的接待工作,安排食宿、提供车辆服务等。展览组由市安监局工作人员组成。(2)安全保卫组:负责展馆内及周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护参观秩序,负责展馆周围的交通疏导工作。安全保卫组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治安、交通、消防)工作人员组成。
三、展览形式和内容
“陕西省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以图片形式展出,由安全法规篇、交通事故篇、火灾篇、群体伤亡事故篇、锅压管特事故篇、矿山事故篇、工伤事故篇、电力事故篇、其它事故篇、国外事故篇、安全事故篇等11个部分组成。
四、展览时间、地点
2001年9月25日至27日。陕西省历史博物馆东展馆(小寨东路91号)。
五、开幕式的组织
9月25日上午9时,在省历史博物馆东展馆门前举行陕西省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展览西安展区开幕式。
邀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领导参加开幕式。
开幕式参加人员有:各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分管区县长;党群系统、市政府综合部门、市工交系统、城建系统、财贸系统、农林系统、科教文卫系统等委、办、局领导及分管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及工商局各派50名机关干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及工商局参加人员要身着制服。参加开幕式的人员请于9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省历史博物馆东展馆门前签到参会。
请陕西日报社、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西安电视二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西安日报社、华商报社等新闻记者参加并报道。
六、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组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展览期间馆内物品、参观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在馆内、馆外进行巡查,维护参观秩序,防止被盗、火灾、人员挤踏等事故的发生。市交警支队要在展馆周围安排交警,维护场馆门前及周围的交通秩序。闭馆前,安全保卫组要同省历史博物馆工作人员一道清理场馆、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闭馆期间,省历史博物馆负责馆内物品的安全。
七、新闻宣传的组织
展览期间我市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展览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做到电视有图象、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除对开幕式情况报道外,还要对展览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在展览前3天时间,电视、广播、报纸要对此次展览活动发布消息,扩大宣传。
八、参观人员的组织落实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中央及省属企业、区县乡镇属企业、中小学生(小学生限于5年级以上)、大专院校参观;市级机关干部由各部门组织集体参观;市级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属企业人员参观。
各区、县,各部门根据参观安排表(附后),落实本地区、本系统参观单位和人员,排出具体时间,保证参观有序进行。各区、县,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同展览办公室联络,负责参观签到,帮助展览工作人员维护本地区、本系统参观秩序。联络员名单请于9月2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处,电话:7296989。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