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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公交卫梅线空调车票价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0-25 生效日期: 1999-11-01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经[1999]第304号
市公用局:
  你局沪用财(1999)第1488号《关于卫梅线空调车票价进行下浮的函》收悉。为有利于运能利用,适应乘客的需求,经研究,同意金山卫--梅陇西南汽车站公交线路空调车运价费率的由0.24元下浮为0.20元。
  以上票价自1999年至11月1日起执行。请督促公交企业落实具体措施,严格执行公交票价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变动线路票价,并做好对乘客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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