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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西安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19 生效日期: 2002-04-19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文号:
(2002年4月19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西安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西安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杨广信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安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继续保持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快区、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旅游业、商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发展,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鼓励、支持和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努力扩大城镇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进一步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运用市场机制筹措和引导城市建设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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