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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19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西安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同意西安市财政局局长梁淑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安市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2年我市财政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西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按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全面完成2002年的预算任务。
要继续贯彻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执行中,注重财源建设,积极培育新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切实保证重点支出,安排好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环保等方面的资金;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财税体制;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狠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之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预算执行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