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价房发[2002]107号
西安市森合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新街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四、上述收费标准即为中准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以中准标准为基础,在10%上下浮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按中准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从二00二年六月份起执行。
附件:1.更新街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3.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4.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件:1.更新街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
管理服务费 11.00元/户·月 0.60元/Me2·月 0.90元/Me2·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20元/Me2·月 0.50元/Me2·月 0.80元/Me2·月
2.室内车辆保管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元/辆·月) 非常住户(元/辆·次)
白天 夜晚
自行车 4.00 0.20 0.30
摩托车 20.00 1.00 1.20
人力三轮车 9.00 0.80 1.60
3.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元/辆·月) 非常住户(元/辆·次)
白天 夜晚
小型汽车 50.00 2.00 3.00
4.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元/辆·月) 非常住户(元/辆·次)
白天 夜晚
自行车 2.00 0.10 0.20
人力三轮车 3.00 0.40 0.60
摩托车 10.00 1.5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