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榆政价发[2002]128号
佳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佳县自来水价格的请示报告(佳价发[2002]8号)收悉。”由于近年来政策性的电价上涨,职工工资调整以及供水有关材料价格逐年上涨等使供水成本增大。为消化新增加的成本,改善城市供水状况,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你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后平均供水价格为3.60元/吨,具体分类供水价格批复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由2.00元/吨调整为2.50元/吨;
2、工业用水由3.60元/吨调整为4.00元/吨;
3、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由2.60元/吨调整为3.40元/吨;
4、经营服务业用水由3.60元/吨调整为4.60元/吨;
5、特种行业用水由3.60元/吨调整为4.80元/吨;
上述水价从2002年9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