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市八十三中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17 生效日期: 2002-10-17
发布部门: 西安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价函[2002]263号

西安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调整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公寓管理费的函》(市教函[2002]96号)收悉。根据市价发[2001]29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考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具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了改善学生住宿条件,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利用假期对学生公寓进行了维修和改造,增添了衣柜、暖气等设施。根据市价发[2001]29文件规定,暂定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试行期一年,从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止。试行期满前2个月(2003年6月30日前),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应及时报送有关资料,我局将根据学校实际运行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二、所收住宿费用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只能用于宿舍的维修水、电、燃料和专管人员的工资等项的支出。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