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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等5种药品被充剂型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11 生效日期: 2002-12-15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管调发[2002]129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等药品属政府定价药品,国家计委已制定了标准品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药品价格政策规定,按照与标准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现制定这5种补充剂型规格药品临时零售价,具体价格见附表。
  企业暂按此价格销售,待国家计委正式价格公布后,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此价格从2002年12月15日起执行。
  附表:部分药品价格表
  附表:  部分药品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GMP  非GMP
  栓剂  100mg×12枚  盒  30.6  23.6
  栓剂  200mg×6枚  盒  26.7  20.6
  栓剂  200mg×12枚  盒  38.3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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