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2003]10号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调整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标准的函》(陕工商计函字[2002]09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局收取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二、该项收费属行政性收费,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行政性收费现金专用缴款书,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
三、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自觉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调整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标准的函》(陕工商计函字[2002]09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局收取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