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价信发[2003]90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2002年,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价格法规政策公布、价格监测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原国家计委价格监测中心的表彰。根据《价格监测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省局决定对2002年度在价格法规政策公布和价格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西安市物价局信息中心等37个先进单位和张全义等33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价格公报》发行和价格监测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省物价局号召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及其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把发行《价格公报》和价格监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扩大《价格公报》发行,强化监测服务,为全面落实价格法规政策告知制度和各项监测报告制度做出新的贡献。
附:1、全省2002年度价格法规政策公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全省2002年度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全省2002年度价格法规政策公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表彰的先进单位(11个)
(二)省物价局表彰的先进单位(18个)
二、先进个人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表彰的先进个人(17人)
(二)省物价局表彰的先进个人(5人)
全省2002年度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表彰的先进单位(4个)
(二)省物价局表彰的先进单位(4个)
二、先进个人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表彰的先进个人(4人)
(二)省物价局表彰的先进个人(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