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废止《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5 生效日期: 2003-02-25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 劳社部函〔200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总工会: 
  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的内容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替代,现决定予以废止,自即日起不再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