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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2 生效日期: 2003-09-02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陕价费函[2003]116号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你院《西京医院海扶超声刀肿瘤治疗收费价格报告》((2003)院务字第1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开展的“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按每次最高不超过15000元收费(麻醉费及麻醉药品另行收取),财务分类码为E,项目编码为240700002,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材料费。此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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