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府法[2001]15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申请财税系统行政执法代码及调整行政执法机构名称的函》(沪财法[2001]43号)收悉。经研究,并与建设银行市分行、工商银行市分行协商,现分别赋予上海市财政局第一分局等11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机构代码(具体名称及代码见附件一);变更2020058766、2020058863这两个机构代码所对应的行政执法单位的名称(具体名称及代码见附件二);同时,注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大队(稽查一科)等15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机构代码(具体名称及代码见附件三)。
此复。 附件一:《新增加的上海市财政局第一分局等11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机构代码》
附件二:《变更后两个机构代码所对应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附件三:《注销的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大队(稽查一科)等15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机构代码》(略)
附件一: 新增加的上海市财政局第一分局等11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机构代码 序号 执法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1 上海市财政局第一分局 2020030012 2 上海市财政局第二分局 2020030020 3 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 2020030039 4 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 2020030047 5 上海市财政局第五分局 2020030055 6 上海市财政局第六分局 2020030063 7 上海市财政局第七分局 2020030071 8 上海市财政局第八分局 2020030080 9 上海市财政局监督局 2020030098 10 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 2020058979 11 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第八分局 2020058987 附件二:变更后两个机构代码所对应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序号 执法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1 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第七分局 2020058766 2 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2005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