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科办发[2004]41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了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实施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根据省科教领导小组关于“由省科技厅牵头,财政厅、计委(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工委等部门参加,组成工作机构,提出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编制《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的精神,并报请省政府主管领导同志同意,决定成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称: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
二、 职责:制定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定《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向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定期汇报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进展情况。
三、 人员组成:
组长:唐俊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成员:姜 锋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党禹州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魏增军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学谦 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四、 办事机构:
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
办公室职责为确定年度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重点领域;组织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评审、项目库建设和《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编制;组织项目实施、验收;监督专项资金使用。
办公地址:西安省政府大院省科技厅办公楼四楼
电 话:(029)87292778 87291369
特此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二OO四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