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19 生效日期: 2005-02-19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函[2005]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现将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任:陈德铭省长
  副主任:赵正永常务副省长
  周玉明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培仓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委员:岳松华省人常委会秘书长
  姚毅省政协秘书长
  任贤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康育忠省军区副参谋长
  陈存根省人事厅厅长
  刘维隆省财政厅厅长
  冀东山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胡守贤省统计局局长
  杜成玺省档案局局长
  董健桥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张芳斌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焦博武省地方志办公室纪检组长
  武复兴省图书馆名誉馆长
  霍松林陕西师范大学教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十九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