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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9 生效日期: 2005-03-29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5]58号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 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所好转。但是,近来我市阎良区发生的群体食物中毒事件,暴露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食品的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依然存在安全隐患。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狠抓重点,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
  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馆、饮食摊点、食品店、加工作坊等生产经营户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社区周边、旅游景点周边、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饮食餐具消毒、卫生条件和调味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学校、幼儿园和社区周边、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饮食餐具消毒和卫生条件得到落实,食品原料和调味品安全质量得到控制,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狠抓食品加工作坊的整治,加强源头管理
  质监部门要对小食品加工作坊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乱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通过曝光、处罚、强制收回、整改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对不合格食品加工户和企业的处理力度。要进一步严格小食品加工质量标准,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
  (二)大力整顿食品店,规范经营行为
  工商部门要对小食品店及集贸市场、小食品批发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其建立和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加强对上市食品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六查六看'(查经营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查进货票据,看来源是否合法;查经销食品,看质量证明;查包装标识,看是否虚假;查商标广告,看是否侵权;查市场开办者,看管理是否健全),对食品市场实行巡查制度,抓好食品案件的查处,坚决把不合格食品清除出市场。
  (三)大力加强餐饮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卫生部门要严格'四小'经营户卫生许可标准,加强小饮食摊点、小餐馆开办前选址、卫生设施设备的现场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受理;全面实施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集中力量对已开办的小饮食摊点、小餐馆进行彻底检查,重点检查餐具消毒、卫生条件和调味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不符合规定,卫生设施差、缺乏卫生消毒设备的饮食摊点要坚决取缔,并吊销卫生许可证。整治之后,这些经营户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追究相关监管人员责任。
  (四)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对亚硝酸盐的经营和使用
  各级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看是否妥善保管亚硝酸盐,有无专人管理,专柜、专架定位存放,看是否按标准使用。严禁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尤其是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购买使用工业用盐。加大对餐饮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五)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打击制假售假犯罪活动
  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和社区周边、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打击力度,坚决纠正只许可不监管、只处罚不移送司法机关等不良做法,依法严惩那些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分子。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各方要齐抓共管,综合执法。要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及乡镇、街道办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要逐步建立出租场地、房屋者对租赁生产经营食品人员违法行为负连带责任制度,在打击和处罚制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者的同时,追究场地和房屋出租者的责任。
  (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监督、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食品的行业自律。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食品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对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25日至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区、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第二阶段(3月31日至4月底)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针对整治重点目标和突出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市放心办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抽查,并对问题较多的区、县进行专项督查。各区、县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抓好此项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为总结阶段。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政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负总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部署这次专项整治,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力量,落实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尤其要解决执法监督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协调督察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束后,由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治有关情况,上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市政府,并向全市通报。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于3月30日前将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5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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