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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陕西省第二批中央在陕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9 生效日期: 2005-04-19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函[2005]7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005)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第二批中央在陕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工作,确保分离工作顺利完成,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第二批中央在陕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赵正永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李堂堂省政府秘书长
  刘维隆省财政厅厅长
  成员:姜锋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晓连省国资委副主任
  吕明凯省教育厅副厅长
  雷鸣放省公安厅副厅长
  翟四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邢可利省人事厅副厅长
  马明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冬玉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虹安省工交办副主任
  张振忠省国防科工委助理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承办全省第二批中央在陕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副厅长姜锋兼任,省财政厅、国资委、教育厅、公安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编办、国防科工委、国土资源厅、工交办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各有关市接此通知后,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市制定的工作方案报省第二批中央在陕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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