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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中福会所属幼教单位收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17 生效日期: 2001-12-17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费[2001]095号
中福会:
  你会《关于要求调整我会幼教单位收费标准的函》(中福函字[2001]第58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你会所属宋庆龄幼儿园、中福会幼儿园、中福会托儿所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日托(7:00--19:00)收费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
  二、全托收费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
  各年龄段儿童均按上述标准收费。以上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02年1月起执行。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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